建材不燃性试验炉用于评定建筑材料在高温条件下的不燃性能,其操作要点涵盖试验前准备、试验过程监控、试验后处理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试验前准备
试样制备:
试样应为圆柱形,直径45mm±2mm,高度50mm±3mm,体积约80cm³±5cm³。若材料厚度小于50mm,可通过叠加层数并调整每层厚度来达到要求。
试样中心应钻一个直径2mm的孔,以便放置热电偶。
每种材料应制备五个试样,并在试验前称量每个试样的质量,精确至0.01g。
试样应在60℃±5℃的通风烘箱中干燥20~24小时,然后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设备检查:
检查试验炉及其相关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包括加热器、温度控制器、热电偶等。
确保炉内清洁,无残留物或堵塞。
检查热电偶是否在适当位置,并连接正常。
设备预热:
打开测试软件,进入炉温平衡界面,点击开始,使炉内温度平衡在750℃±5℃至少10分钟,温度漂移在10分钟内不超过2℃,并要求相对平均温度的最大偏差在10分钟内不超过10℃。
试验过程监控
放入试样:
平衡结束后,将称量好的试样装入样品框内,让热电偶分别接触样品表面、中心以及炉内中心。
将试样架插入炉内规定位置,该操作时间不应超过5秒。
启动计时器,测试开始。
温度监控:
记录试验过程中炉内热电偶测量的温度,如要求测量试样表面温度和中心温度,对应温度也应予以记录。
观察炉内温度是否达到平衡状态,即由热电偶测量的温度在10分钟内漂移不超过2℃。如果30分钟内未能达到温度平衡,应继续进行试验,同时每隔5分钟检查是否达到最终温度平衡。当炉内温度达到最终温度平衡或试验时间达到60分钟时,试验结束。
燃烧现象观察:
通过反光镜或可视化窗口观察试样是否燃烧,如燃烧记录续燃时间。试样可见表面上产生持续5秒或更长时间的连续火焰才应视作持续火焰。
试验后处理
质量损失计算:
试验结束后,取出试样架,冷却至室温后再进行称量。
计算试样的质量损失,即试验前后的质量差。
数据记录与报告生成:
记录试验过程中的温度数据、燃烧现象及质量损失等信息。
根据试验数据生成试验报告,包括试验条件、试验结果及结论等。
设备清理:
清理试验炉及其相关设备,包括炉内残留物、热电偶等。
关闭测试软件及控制箱电源。
建材不燃性试验炉安全注意事项
个人防护:
放入样品及取出样品时,要佩戴防高温手套,以防烫伤。
试样在燃烧时可能会释放出有害或有毒气体,应使用防毒面罩。
设备安全:
确保试验装置不在风口,也不受任何形式的强烈日照或人工光照,以利于对炉内火焰的观察。
试验过程中室温变化不应超过5℃。
设备在使用期间必须可靠接地,否则有触电危险。
操作规范:
严格按照试验步骤进行操作,避免违规操作导致设备损坏或试验结果不准确。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试验结果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