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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不燃性试验炉操作要点

更新时间:2026-04-16点击次数:56
  建材不燃性试验炉用于评定建筑材料在高温条件下的不燃性能,其操作要点涵盖试验前准备、试验过程监控、试验后处理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试验前准备
 
  试样制备:
 
  试样应为圆柱形,直径45mm±2mm,高度50mm±3mm,体积约80cm³±5cm³。若材料厚度小于50mm,可通过叠加层数并调整每层厚度来达到要求。
 
  试样中心应钻一个直径2mm的孔,以便放置热电偶。
 
  每种材料应制备五个试样,并在试验前称量每个试样的质量,精确至0.01g。
 
  试样应在60℃±5℃的通风烘箱中干燥20~24小时,然后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设备检查:
 
  检查试验炉及其相关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包括加热器、温度控制器、热电偶等。
 
  确保炉内清洁,无残留物或堵塞。
 
  检查热电偶是否在适当位置,并连接正常。
 
  设备预热:
 
  打开测试软件,进入炉温平衡界面,点击开始,使炉内温度平衡在750℃±5℃至少10分钟,温度漂移在10分钟内不超过2℃,并要求相对平均温度的最大偏差在10分钟内不超过10℃。
 
  试验过程监控
 
  放入试样:
 
  平衡结束后,将称量好的试样装入样品框内,让热电偶分别接触样品表面、中心以及炉内中心。
 
  将试样架插入炉内规定位置,该操作时间不应超过5秒。
 
  启动计时器,测试开始。
 
  温度监控:
 
  记录试验过程中炉内热电偶测量的温度,如要求测量试样表面温度和中心温度,对应温度也应予以记录。
 
  观察炉内温度是否达到平衡状态,即由热电偶测量的温度在10分钟内漂移不超过2℃。如果30分钟内未能达到温度平衡,应继续进行试验,同时每隔5分钟检查是否达到最终温度平衡。当炉内温度达到最终温度平衡或试验时间达到60分钟时,试验结束。
 
  燃烧现象观察:
 
  通过反光镜或可视化窗口观察试样是否燃烧,如燃烧记录续燃时间。试样可见表面上产生持续5秒或更长时间的连续火焰才应视作持续火焰。
 
  试验后处理
 
  质量损失计算:
 
  试验结束后,取出试样架,冷却至室温后再进行称量。
 
  计算试样的质量损失,即试验前后的质量差。
 
  数据记录与报告生成:
 
  记录试验过程中的温度数据、燃烧现象及质量损失等信息。
 
  根据试验数据生成试验报告,包括试验条件、试验结果及结论等。
 
  设备清理:
 
  清理试验炉及其相关设备,包括炉内残留物、热电偶等。
 
  关闭测试软件及控制箱电源。
 
  建材不燃性试验炉安全注意事项
 
  个人防护:
 
  放入样品及取出样品时,要佩戴防高温手套,以防烫伤。
 
  试样在燃烧时可能会释放出有害或有毒气体,应使用防毒面罩。
 
  设备安全:
 
  确保试验装置不在风口,也不受任何形式的强烈日照或人工光照,以利于对炉内火焰的观察。
 
  试验过程中室温变化不应超过5℃。
 
  设备在使用期间必须可靠接地,否则有触电危险。
 
  操作规范:
 
  严格按照试验步骤进行操作,避免违规操作导致设备损坏或试验结果不准确。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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