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件或零件在故障或过载条件下,可能达到过高的温度、或点燃它们附近的零件灼热丝试验模拟灼热元件或过载的电阻之类的热源或点火源造成的热应力,在试样最易着火的部位施加一定的时间,以评定着火危险性。
该试验模拟电子设备在战障条件下(例如在短期内的灼热元件或过负荷电阻)所产生的热效应是否会点燃附近的部件。
本试验适用于电工电子产品成品、部件、零件或元件。对于小零件(或元件)应选择针焰试验。
可选用航天伟创的ZRS-2灼热丝试验仪进行测试。
航天伟创 ZRS-2灼热丝试验仪
引燃着火危险的程度既与施加的应力水平有关,又与元件的燃烧特性有关。应记下如下参量:
--火焰高度及施加时间(指针焰试验);
--灼热丝温度等级及施加时间(指灼热丝试验);
--起燃时间,即元件暴露于规定的热源中直至起火的时间;
--后燃时间,即元件离开热源后继续燃烧的时间;
--火焰蔓延的能力,即是否有灼热微粒或炽热材料落下并引起铺底层着火;
--着火元件的火焰高度;
--燃烧时,盐雾(气体)的释放量;
从引燃试验中所获得的燃烧特性可用作定元件能否通过引燃着火危险试验的据。通过元件在规定的位置条件和所应用的热能条件下的试验,确定在应用某个规定的热源时,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
经灼热丝试验后,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一般可认为经受住为热丝试验
a.无火焰或不灼热;
b.如果试验样品周围的零件或下面的铺底层产生燃烧或灼热,但在灼热丝移去后30s内自行熄灭,即t。≤ta+30s,而周围的铺底层又未完企烧着。当铺底层使用了绢纸复盖的然木板时,绢纸不应起火,松木板不应烧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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