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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材不燃性试验炉的使用方法说明

更新时间:2023-01-13      点击次数:484
   建材不燃性试验炉适用于规定在实验室条件下评定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的试验方法。在加温过程中,当炉温达到(750±5)℃稳定时间10分钟以上,此时计算机提示“可以进行试验",此时对试验炉输入的功率被计算机认可为不可变化的功率。为了保证实验环境的一致性,此时要求实验炉的输入功率不能发生变化,为了达到这一要求,在控制技术上采取了补偿的技术。如果电网电压发生波动,计算机就自动控制输出电流,使得总功率为常数,也就是说,在试验期间功率始终保持不变。
  建材不燃性试验炉的使用方法:
  1、每种材料应制备5个试样。直接为(45±2)mm,高(50±3)mm,试样中心钻2mm孔,并称量没干试样的质量。
  2、对应连接计算机的连接线,将不燃炉三支热电偶连接到控制箱背板接线座上。
  3、接通仪器电源,打开控制箱电源开关。
  4、启动程序,点击“控温开始”进行升温。此时为升温阶段,“请等候大约40分钟”灯亮,实验炉预热到达750℃后点击“控温结束”。然后再重新点击“控温开始”,需要约20分钟左右。
  5、当“已进入恒功率控温阶段,请开始测试样品”灯亮后,进入测试。把电脑界面点
  到测试试样1,把试样放入实验炉内后立即单击试验开始,进行试验。主意观察试验现象,直至三支热电偶都达到终温度平衡。若在30分钟内未完成试验,或试验在30分钟前就已经达到了稳定,则将自动结束试验改为手动结束试验。
  6、试验过程中观察现象:由热电偶测得的温度在10分钟内变化不超过2℃时,则认为达到了终温度平衡;记录试样产生持续5S或更长时间连续火焰的时间等。如出现,点击持续火焰结束按钮,此时按钮该为持续火焰开始。当火焰结束后点击试验火焰开始按钮,此时所记的时间即为持续火焰时间。
  7、在实验结束回到升温及控温界面,依次点击“停止温度记录”,“控温结束”,“控温开始”按钮。知道“已进入恒功率控温阶段,请开始测试样品”,按钮点亮。进行下一次试验。继续做实验直至5个试样全部做完。
  8、在五个试样做完后,将页面选至实验报告状态。选中要生成报告的试验,填入初始质量和终质量后按确定键填入试样信息,点击“生成实验报告”后生成实验报告。如果结束程序。回到升温及控温界面,依次点击“停止温度记录”,“控温结束”,“退出程序”。如要进行下一组试验,不要点击“结束程序”,将页面选至升温及控温状态,点击“控温结束”。重复5至9进行下一次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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